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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波沪使用10忌
发布时间:2012-04-30  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74        返回列表
一、忌超时加热:食品放入微波炉解冻或加热,若忘记取出,如果时间超过2小时,则应丢掉不要,以免引起食物中毒。
二、忌将普通塑料容器放入微波炉加热:一是热的食物会使容器变形,二是普通塑料会放出有毒物质,污染食物,危害人体健康。
三、忌将肉类加热至半熟后再用微波炉加热:因为在半熟的食品中细菌仍会生长,第二次再用微波炉加热时,由于时间短,不可能将细菌全杀死。冰冻肉类食品须先在微波炉中解冻,然后再加热为熟食。
四、忌使用金属器皿:因为放入炉内的铁、铝、不锈钢、搪瓷等金属器皿,微波炉在加热时会与之产生电火花并反射微波,既损伤炉体又做不熟食物。
五、忌再冷冻经微波炉解冻的肉类:因为肉类在微波炉中解冻后,实际上已将外面一层低温加热了,在此温度下细菌可以繁殖,虽再冷冻可使其繁殖停止,却不能将活菌杀死。已用微波炉解冻的肉类,如果再放入冰箱冷冻,必须加热至全熟。
六、忌使用封闭容器:加热液体时应使用阔口容器,因为在封闭容器内食物加热产生的热量不容易散发,使容器内压力过高,易引起喷爆事故。即使在煎煮带壳食物时,也要事先用针或筷子将壳膜刺破,以免加热后引起爆裂、飞溅弄脏炉壁。
七、忌使保鲜膜接触食物:使用保鲜薄膜时,在加热过程中最好不要让其直接接触食物,可将食物放入大碗底,用保鲜膜平封碗口或不用保鲜膜而直接用玻璃或瓷器盖住,这样也可将水汽封住,使加热迅速均匀。在取出食物前,可将保鲜膜刺破,以避免它黏到食物上。
八、忌油炸食品:因高温油会出现飞溅导致明火。如万一不慎引起炉内起火时,切忌开门,而应先关闭电源,待火熄灭后再开门降温。
九、忌将微炉置于卧室:同时应注意微波炉上的散热窗栅不要被物品覆盖。
十、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:开启微炉后,人应远离微波炉或人距离微波炉至少在1米之外。